律法怎麼會使人自由?愛飆車的人最討厭紅燈,既使停下來,還是不耐煩地催油門,讓車子轟轟叫,只要一綠燈,馬上衝出去了!為什麼?因為不甘願受約束,認為律法是使人不自由的。律法是使人不自由的,這是普遍觀念,這是罪人的常態;但是〈雅2:12〉說律法是使人自由的,怎麼這樣講呢?
我12歲時有人問一個問題,「印尼瑪瑯離開泗水Surabaja是90公里,如果你的朋友從瑪瑯開車時速每小時90公里,而你從泗水開車也是同樣車速,你們在哪裡會合?」這很容易用算術算得出來;後來問題變成,「如果朋友車速是30公里,你的車速是100公里,你們會在哪裡會合?」這個比較難算了;最後一個問題更難算,「朋友的車速是200公里,你的車速是150公里,你們在哪裡會合?」我們算不出來了;後來答案說是在醫院或在墳墓會合!這已經超過物理、地理、時間、空間的範圍,是離開生命的自由產生生命的毀滅,自由成了墳墓、產生死亡,所以,答案也就是,「不守法的,會死!死就搶奪自由;守法的,就可以自由自在地活下去。」這叫作「律法使人自由。」
這些話是很深奧的。我年輕時,常常以為《聖經》簡單,沒有什麼好講的;甚至決定在台北講《雅各書》時,還有人說,「唐牧師講了《羅馬書》《希伯來書》之後怎是選《雅各書》,《雅各書》有什麼好講的?因為真理的內涵真是深入、廣泛、偉大。《聖經》有哪一卷不偉大的?有哪一卷不是隱藏著很大的奧秘,問題是我們挖不出來。我們也以為隨便找個地方就以為可以挖到骨董,挖不出,挖來挖去挖到青蛙、蚯蚓;我們只能在那藏著寶藏的地方,在西安、洛陽、開封可以找到很多唐朝的唐三彩,你在福州什麼彩都沒有!因為在那些地方,唐朝有錢人安葬時用很多唐三彩陪葬;照樣,《聖經》裡隱藏著的寶藏,你不去挖,一天到晚去挖那些小說、雜誌,而真理就在你所輕看的《聖經》,怪不得你過很膚淺的生活!我很不甘願人不尊重我們的《聖經》、輕看我們的救主、糟蹋我們的教會,因為這樣神聖偉大的寶藏,竟然變成人家逢場作戲、隨便糟蹋、隨便輕看的對象,我很不甘願!所以這一生我作人,把真理好好講、把《聖經》好好解,解到一個地步,讓人發現讚嘆,「原來上帝的道太偉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