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際關係從高低來看,上面的要愛下面的,下面的順從上面。今天社會混亂就在此:作老師的不愛學生,只愛錢,所以他教書是為了錢,不是為了愛他的學生,學生就不順從他,因為上樑不正下樑歪;如果上面的人沒有照著純正的動機、用愛護的精神來教導下面的,下面的人沒有辦法順服上面;作政府的也是如此,政府真正愛百姓,百姓怎麼會不順從呢?這個道理,不是法律有多少條,乃是上面的人居心有沒有愛的成分,對下面的人是否真正照顧關懷。
在印尼發生一件事情令我感到很驚奇。當窮人起來要把有錢人的房子燒掉時,他們找到一家全印尼最大的香煙工廠,這工廠很賺錢,交給政府的稅金也是全印尼最多的,有25,000名員工,老闆又是華人,他們要把它燒掉;但消息走漏了,有10,000多名員工就圍在工廠的四周圍,對他們說,「你要燒掉這個廠,先燒死我們!」為什麼呢?因為這個煙廠的主人很愛護他的員工,在裡面做工的人是非常得到照顧的,他們的慈善工作、對家眷的疾病照顧、各樣福利工作做得好得不得了,所以那些下面的員工,「不管上面是華人或不是華人,只要有人要燒工廠,就是燒掉我的福利、燒掉我們這一萬多人家庭生活的福氣。」所以他們就圍在工廠的四周圍,那些兇徒不得其門而入。這工廠的人已經做到了愛順的關係,主人愛下面的工人,下面順從上面的主人。
黨派之間也是如此,你無論什麼黨,上面不像樣,下面的人一下子就跑到另一個黨去,這很簡單的道理。孔子說,「如果上面的人真正照著真理而行,下面的人不令而行。」(參《倫語 子路》)就是這樣的原則。「愛順之道」在《聖經》是清楚記載的,「你們作兒女的要孝敬父母,你們作父母的要愛你們的兒女,不要惹他們的氣。」(參 弗6:1-4, 西3:20-21)以愛順之道來建立人際關係,比忠恕更重要,因為很多所謂的忠臣,他們對上面的「忠」,其中很多原因不過是為了自己的好處而已。愛,不是我所喜愛的、我所揀選的、我特別中意的我就愛;愛,是要以聖潔、清潔的心,真正為別人著想,犧牲自我,成全對方,這個叫作「愛」;有愛,就一定產生很自然的順從。把這個原理搞清楚了,你再讀〈雅4:7〉就不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