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受虧,我們不能忍耐;別人對我們不對、不好,我們不能忍耐;我們不等上帝的審判來到,我們親自下手做伸冤的工作,這是我們失敗的地方。如果我們在這世上有許多不如意的事,受人凌辱、不義對待,你不要親手報復。上帝不許可義人的手落在惡人的手上,上帝也不許可惡人的杖常常落在義人的頭上;上帝不要我們用我們自己的血氣,代表上帝作審判官。我們寧可聽憑主怒,因為知道伸冤在主,等審判的日子來到的時候,誰也不能逃避;所以我們要順服上帝、等候主,這是第三個忍耐的動力。原來〈雅5:7-9〉這段聖經把忍耐的三股重要力量都告訴了我們,這樣的教訓在聖經其他的書卷幾乎沒有出現。我再溫習一下,第一個動力是必有果效的動力;第二個動力是因為主來的日子近了,萬事有結局;第三個動力是祂必有公義的審判。第四個動力是什麼呢?是歷史中聖徒的榜樣。(參 雅5:10)我們為什麼要忍耐呢?因為歷史上曾經有人受過我們所受的苦難、經歷過我們所經歷的災難;他們為什麼成為聖徒?為什麼他們能成功呢?因為他們至死忍耐等候上帝,所以他們就成為我們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