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 5:14a〉「你們中間有病了的……」《聖經》提到的病,不單是身體的病;《耶利米書》有句很重要的話,「你們回轉過來,我必醫治你們背道的病。」(參 耶3:22)如果把離開上帝、違背信仰不當作是一種病,只認定肉身器官的疾病才當作是病的話,我們就不明白《聖經》的真意;正如《聖經》所講的死亡,不都指身體的朽壞、器官功能的停止,或與人間血氣的隔絕、永遠不再回到原本生活那肉身的死亡。《聖經》所講的死亡至少有三重意思:第一,就是與上帝的生命隔絕。當亞當還活在世上,上帝對他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b) 那天他吃了,不但沒有死亡,還繼續活到930歲;所以,第一重死亡的意思就不是指身體的死,而是指「與神的生命隔絕」,屬於靈性上的死。(參 弗2:1-5, 太4:4, 約6:63)第二重意思才是身體的朽壞、肉體的敗壞、器官的停止,鼻子無法再呼吸、眼睛無法再看、耳朵無法再聽、口不能再說、心不能再跳動、腦不能再思想。(參 羅8:10)第三重意思,就是在地獄的火湖裡,受永遠審判、刑罰,稱為第二次的死。(參 啟21:8)如此來看,《聖經》提到的疾病,也不單單是一般的疾病而已。老子(571-471 BC)《道德經》有句話,「聖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我們華人說,「這個人很多毛病。」是指他的毛有病嗎?還是他的病像毛一樣多?又或者是微小的病?既然《耶利米書》有這句話,「我要醫治你背道的病。」這病就是因為離棄上帝,而產生的不正常狀態,稱為背道的病;你違背上帝的旨意,沒有順從祂,離棄祂的恩典、正義、慈愛、良善、聖潔等等本性,而產生不正常的靈性狀態,這稱為靈性的病。「我不把埃及人的疾病加在你的身上。」(參 出15:26)這些外邦人有很多疾病,而這些疾病不但是指身體的,更是指與神之間沒有正常關係的靈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