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則)第三樣;律法不但使我們口閉起來,不但使我們頭低下來,律法也使我們腦開起來。「律法使我們開腦」什麼意思呢?你才覺悟什麼叫作罪。律法使我們覺悟「離開神所定的標準」這就是罪,因此,上帝賜下律法為要叫我們知罪、悟罪。
口閉起來,頭低下來,腦打開來;律法使我們閉口,使我們低頭,使我們開腦;這三樣,我給它們叫作「律法的消極功能」。這三大功能,就出現在〈羅3:19-20〉「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為何我說這三項是「消極的功用」?因為這些功用根本沒有辦法拯救人。你現在知道自己有罪了,怎麼辦呢?卻沒有辦法;你閉口了,不再辯論了;你低頭了,降服在神的審判之下;你覺悟自己有罪;那怎麼辦呢?《聖經》告訴我們,律法除了消極功能,還有積極功能。(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