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955問:上帝為了愛,藉著律法如何叫人認識祂、認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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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要理問答 第955問:上帝為了愛,藉著律法如何叫人認識祂、認識自己❓

(承上則)律法的積極功能:一,認識神和祂的道德本性;二樣,使人嚮往、等候神的拯救;三,把人帶到耶穌基督的面前;這是律法的三大積極功能。一,律法使人認識上帝三大道德本性:聖潔、公義、良善。更重要的,總括一切的就是上帝的愛;上帝為了愛,藉著律法把智慧賜下來、把聖潔彰顯出來、把祂的良善啟明下來。(參 羅7:12, 約一4:16)

在律法中,你不但看見自己的罪,你更看見賜律法的是聖潔無罪、公義無私、良善無邪惡的上帝;這一位又聖潔、又公義、又良善的上帝顯明祂自己,我才知道我是何等的不聖潔、不公義、不良善,我離開祂太遠了。像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 354-430)、約翰·加爾文(Jean Calvin, 1509-1564)所講的;奧古斯丁說,「我一生最需要認識的只有兩樣,第一是上帝,其次是我自己的靈魂!我越深入、越完美、越真確地認識,我的心就越滿足。」(參 《獨白錄》《懺悔錄》)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一章就提到了,「人生最重要的就是『認識神』以及『認識自己』!」哪一個先呢?他就沒有給你正確而清楚的答案;他說,「因為當你看到最深層的自己,你看見神;當你真正看見神,你才真正認識自己。」這是互為因果的兩個認識論;人認識神的同時,他不可能不認識自己;人真正深入追討自己時,不能不看見,上帝已經放在你心靈裡的印記。哪一個先、哪一個後?每一個人經驗不一樣的。(待續)



福音分類:認識論、救贖論、罪論、羅馬書、希伯來書、來7:18-19、約翰一書、約一4:16


文化分類:基督教認識論


關鍵字:律法、積極功能、認識論、認識神、認識自己、奧古斯丁、獨白錄、懺悔錄、加爾文、基督教要義


影片出處:
第44講 00:23:19~00:27:28 共4分9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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