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4:15〉「你們只當說:『主若願意,我們就可以活著,也可以做這事,或做那事。』」這裡有三個層次,第一,我的決定;第二,時機、前途是不是可以照我的決定來服事我呢?不!所以要回到第一個層次,「我要怎樣作決定?」上帝說:「你要從時機的主與生命的價值去思考。」你就要想到,「我的生命、時機跟上帝的恩賜」比「我的決定」更重要,而「時機、上帝的決定」比「我的生命」更重要;而你再進到第三個層次:雖然時機很好、環境很好、我的決定很好,如果上帝不許可,還是沒有意義!
「生命」比「生活」更要緊,而「生命的主」比「生命」更要緊。「我要賺錢」是很要緊的,但是「我為什麼賺錢」是比「我要賺錢、我能不能賺錢」更要緊的,而「上帝到底要我做怎樣的決定、要我過怎樣的生活」那是比「我要怎麼決定、我要賺多少錢」更要緊、更要緊,是最要緊的事情!如此層層追上,你就先在神面前安定自己的心、認清祂的意念,你才看自己和自己要做的事情是什麼。如此一層一層地把自己帶到至聖所裡與上帝相會,「主若願意,我就可以活著;主若願意,我就可以做這事、做那事。」(參 雅4:15)這樣,就讓你的生活有目的,因為你的生命有基礎,因為你順服神的主權而奠定你的生命,而知道神要你過怎樣的生活,並在其中才找出你作人要達到的目的。如此從上帝寶座永遠的旨意作總出發點,而將整個生命、生活、事業、工作、果效都連在一起,這樣的人生何等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