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很著名的經濟學家叫作卡內基(Andrew Carnegie, 1835-1919),他講一句話我嚇了一跳,他說,「死的那一天,你還留下千百萬的錢,就是你一生最大的羞辱!」我不明白,這不是表示我曾經賺了這麼多錢、表示這是我的成績嗎?他說,「不是!不是你的榮耀,是你的羞辱!你死的時候還是百萬富翁,你就是很羞恥的人!」為什麼呢?因為那時候你已經失去使用這些錢的自由跟權柄了,又因為你留下的錢,引起了很多訴訟、爭辯、亂用、敗壞德性的事!卡內基說,「You die as a millionaire, shame on you,你死的那一天,還留下千千萬萬財產,那就是你的羞辱,因為你竟然放棄了可以把那些財產好好用的權柄,然後任人擺佈。」很多有錢人留下的財產,就成為兒女收買惡黨來殺害自己兄弟的資本,就成為兄弟相殺手上的那一把刀;如果父母沒有留下錢,他們就沒有辦法彼此相殺;父母沒有留下遺產,他們不會這樣相爭。如果父母死的時候什麼都沒有,孩子們彼此尊重,然後想想,「從前養育我們長大的父母現在死了,我們好好記念他。」但是,一看到錢,眼睛一亮;看到錢眼睛亮的人,就看不見兄弟的感情、別人的需要,只看到我應當怎樣霸佔這一切的一切。
許許多多家庭因為很有錢,父母親留下的遺產太多,他們的孩子是最不必注重道德、最不必流汗吃飯,這些孩子就把錢亂用一場、不負責任,這都是因為錢的危害;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話,不要留遺產給你的孩子們;已經有父母遺產的,請你不要接受。你說,「那我吃虧得半死了。」我告訴你,那些東西是消磨你的奮鬥力的!我不是開玩笑。我感謝上帝,我母親死的時候,她留下的房子賣掉分給7個孩子,我拿到的是3,650塊美金,就是這樣罷了;然後我父親在中國大陸的遺產是3年前被賣掉,以後我再分到18,000美金,就是這樣罷了。我父親從前那麼偉大,是南洋、全東南亞第二有錢公司的總經理,我3歲時父親死了,到我63歲才拿到遺產,不過18,000美金罷了,能做多少佈道會的工作?一次都不夠;我們在紐約麥迪遜花園廣場 Madison Square Garden 3天的佈道360,000美金,等了60年才拿到遺產,才這樣罷了。你說,「我是三億美金,跟你一樣!」不一樣?我告訴你,因為你有三億美金,所以你的奮鬥力比我差三億倍,就是這樣!不需要這些錢,我可以作人到今天,也可以活到今天沒有缺一頓飯,我可以轟轟烈烈做主的工作。
如果我有錢,留給孩子好不好啊?不好,我寧可把這些做文化事業、做其他對人類有益處的事,然後我對自己的孩子說,「我盼望你從我身上學到的、領受到的,是我的奮鬥力、信仰、對人類的關懷、對整個社會的熱愛、對神的忠心、對真理的執著、對這世界敗壞的事應當怎樣爭辯的奮鬥力量!如果你能從我身上領受了這些,這就是我能給你的最大遺產。」我不必等他們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