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三在台北這裡,禮拜四我在香港,禮拜五我回到雅加達我們有1190多個人一同吃飯聚集,一同感謝上帝給我們建堂的准字許可,我們把將來要建的禮拜堂圖樣投影出來,很多人心裡充滿感動。我決定不募捐,也不多講話;只說,「如果你們做生意失敗,現在不能奉獻,不要緊,上帝知道你的痛苦;如果你們以後生意好了,要奉獻,不要忘記,是為感恩而奉獻,不是為了出風頭,因為這是上帝的工作。」我們為什麼要建一個大禮拜堂,因為錢太多嗎?不是!我們需要很多錢,不是錢太多;為什麼建一個很大的禮拜堂,是我們要誇耀自己嗎?不是!我們知道兩件事,時代的需要越來越大,而我們的供應是有能力付出的,所以我們要建大禮拜堂;幾千人需要我們的信息,別的教會沒有辦法應付,我們有辦法應付,我們就不可以懶惰、不可以逃避責任,縱使這個重擔很大,我們要做!
基督徒對錢有正確的觀念,他可以免去許多纏身的累贅;基督徒懂得怎樣處理錢財,他可以免去許多的試探,也免去許多撒但利用他對錢的錯誤觀念來毀壞他靈性的那些危機。〈提前6:10〉保羅講一句很重要的話:「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我想很難找到比這句話,更直接、更簡短、更有效的勸勉!〈箴10:22〉「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並不加上憂慮。」我很喜歡這一節,從上帝而來的福氣不加上愁苦,但是,不是從上帝來的,你貪財就使各樣的愁苦刺透你的心!錢財不是好東西,只有當錢財分別為聖,交在主的手裡,主要用的時候,錢財變成好東西;只有當錢財用在上帝的旨意裡,才可以在地上暫時生活中,做一些有永恆價值的事奉,錢財就變成好東西;如果錢財是為了私人的利益、為了個人的雄心、為了犯罪的慾念、為了羞辱上帝、陷害別人而成為犯罪的工具,錢財就成為最可怕、最可惡的東西!「你們不要貪愛錢財,因為這一切會銹壞,你們的金銀都長了銹!」(參 雅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