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則)面對將死的宣告,第三種回應不是謙卑喪膽,也不是驕傲,而是垂死掙扎;他知道自己命不長,就加倍做工,用各樣的辦法爭取時間做還沒有做的事;這些人是偉大的,因為他不願意浪費還活著的一分一秒。他是最好的猶太人,他不是驕傲、輕看別的民族,而是盡心盡性要遵行律法,因為他以為靠著行律法還可以得救;這種回應的人,他的毛病就是靠自己!
神的救恩是從祂而來,不是從我們而來的;所以當你知道律法顯示你的罪和永死的結局,你就應當回到上帝的面前來,不是靠自己。《希伯來書》特別對這第三種回應的人講,「因為這個律法條例在赦罪、救贖人的事上,是軟弱、無益、無能為力的,是要廢掉的。」因為律法的功用是定罪,不是赦罪;惟有耶穌基督的救恩才是真正的赦罪。(參 來7:18-19, 林後3:9, 徒13:38-39)
所以,怎麼辦呢?現在提到第四種回應,這是最好的回應。「那,醫師啊,你既然叫我看見自己的光景這麼差,我要死了,我要怎麼辦呢?你能醫我、救我嗎?你可憐我吧!」這個醫師很誠實,「我是不能救你的。」「為什麼你不能救我?」「因為我是『律法醫生』,我的功用就是照X光、超音波、MRI……只能照你實況,不能救你病況。」你再求問,「那我沒有盼望嗎?」
律法醫生說,「我有一位朋友名叫『先知醫師』,你打電話問他吧。」你就打電話,「先知醫師在嗎?我是從律法醫師來的病人。律法醫師告訴我,我得了肺癌快要死了。」先知醫師說,「我有一位親人,他不久以後要來,他會帶最好的特效藥,能醫治所有最嚴重的癌症;我這位親人他名叫『福音醫生』,他能治好你,救你免死。」那你現在明白了。(參 太5:17)(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