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則)至高的上帝是全地的主宰;從位分來說,祂是最高的神;從管治範圍來說,祂是統治萬民、審判全地的神。上帝要消滅所多瑪、蛾摩拉,那時,神的使者,把這事告訴亞伯拉罕,亞伯拉罕站在耶和華面前說,「審判全地的耶和華,豈不行公義呢?主啊,如果有五十個義人,祢消滅嗎?如果四十個,祢消滅嗎?如果三十個,祢消滅嗎?如果二十個,祢消滅嗎?」主說,「我不消滅。」亞伯拉罕,「主啊,祢再等,我的禱告會還沒有結束;我再求一次,如果只有十個人,祢消滅嗎?」耶和華說,「所多瑪、蛾摩拉如果有十個義人,我不降禍來消滅他們。」耶和華不再聽他禱告,就去了。(參 創18:16-33)不要以為你一直求,上帝就會聽你,一切你要求就都給你;神有祂的限制、有祂的旨意。 亞伯拉罕最後一次的禱告就是十個人;主說,「如果有十個人,我不消滅。」實際有幾個人呢?只有羅得一家人,其他的都不義;神就把所多瑪、蛾摩拉消滅掉了。
亞伯拉罕的上帝與麥基洗德的上帝是同一位。提到麥基洗德時,說到他的位分是「至高上帝的祭司」;而亞伯拉罕稱耶和華上帝為「審判全地的主」,提到祂統治的範圍。(參 創14:18, 18:25)從範圍來說,真正的上帝是統管、審判全世界的;從地位來說,真正的上帝不是屬於一族一民的,乃是至高之處的那位上帝。耶穌到世上來時,天使說,「在至高之處,榮耀歸於上帝;在地上平安歸於『以色列人』。」是嗎?不是;是「歸於祂所喜悅的人!」(參 路2:14)你注意,這些都是全本《聖經》貫徹始終,連貫一致的偉大真理。而且天使長加百列對馬利亞說:「妳要懷孕生子,可以給祂起名叫耶穌;祂要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聖靈要臨到妳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妳,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上帝的兒子。」(路1:31-32, 35)麥基洗德所祭祀的上帝就是這位至高的上帝。(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