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則)所以〈來7:18-24〉這樣說:「18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19 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上帝面前。20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21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祂的對祂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祢是永遠為祭司。』22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23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24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祂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
律法制度的祭祀已經更改了,所以律法要更改,但耶穌基督祂祭司的職任是長久不更改。〈來7:25〉接著說:「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感謝上帝,凡是靠著這一位起誓立的永遠的大祭司而來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