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4:11〉「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這話的意思不是說我們不可以評論人;我們應當懂得分辨誰是好人、誰是壞人,我們應當分辨誰這樣做是應該的、那樣做是不應該的,我們應當懂得什麼是對、什麼是錯,否則,囫圇吞棗,全部接受,我們怎麼作個慎思明辨的人呢?處理《達文西密碼》,我們要尊重人的宗教自由,讓他講,不管他?或者要講出其中的真假呢?我要開講座,把其中真假講得清清楚楚,我這樣是不是論斷、審判呢?我是不是不應該這樣講呢?請你注意,一方面持守真理,一方面對人尊重,而對人尊重,不等於他所做的一切都等於是真理;把這些分開,你就懂得怎樣處理這些事。
〈雅4:11b〉「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論斷人跟論斷律法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情,但你知道「律法是為人,人不是為律法。」耶穌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2:27b)律法是要使人更懂真理,律法不是要把人處於毀滅的地步!從這裡去明白〈雅4:11〉這句話。
雖然賜下律法的上帝有權柄用律法審判人,但是上帝賜下律法,不單是消極的功用,更是有積極的功用;律法的消極功用就是叫人知道自己的罪,律法的積極功用就是叫人知道不能靠律法,要逃到耶穌面前來,所以,律法成為訓蒙的師傅,把人引到基督的救恩、福音、救贖的能力裡去。(參 羅3:20, 10:4, 加3:24)無論律法是如何消極,律法的終極目的一定是積極的!這樣,你審判人、論斷人,你就是論斷律法,因為上帝賜下律法的終極目的,不是要人用律法審判、控制、牽制、逼迫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