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上週談到〈來6:1〉「……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單單這一節經文,我們就從多個層面深入探討,為什麼基督徒信主之後仍應不斷追求長進。
當我們得救時,上帝已將祂「本質的完全」放在我們裡面;從那一天起,我們在靈性上所領受的,是來自上帝本身無限、完全的愛,這起初的愛超越了我們在基督徒人生旅程中任何階段所能達到的程度。這不是因為我們日後沒有成長,而是那起初所領受的愛,是上帝本體之愛的臨到。
耶穌藉著《啟示錄》責備以弗所教會:「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參 啟2:4)這是否表示信主多年後,可能不如第一天的完美?這是否代表我們第一天就完美,之後反而墮落呢?不然;那天我們領受的是「本質的完全」,但上帝要我們繼續追求「分量的完全」。這就揭示了一種張力:從質的完全到量的完全;從創造中的完全到試煉後的完全。這是神呼召我們一生追求的目標。
因此,我們竭力追求完全,是靠恩典還是靠功勞?這不是靠自己積功德,也不是用物質的水來洗去我們的罪,而是單靠耶穌基督的寶血而得救。這樣的救恩觀重新彰顯出《聖經》的清晰與嚴謹,使贖罪券、功德庫、聖徒代求、神職人員的告解等制度,在真理面前失去根基;因為這些源自傳統的做法,與《聖經》教導背道而馳。這正是「歸正精神」的本質:回到《聖經》。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