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則)上帝律法消極與積極的功用之間、舊約與新約之間,神怎麼填滿的呢?上帝賜下律法使人知道自己在罪中沒有盼望,然後上帝使人產生盼望;這個盼望,神怎麼達成、落實呢?上帝就賜下律法和先知。所以,主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律法和先知是《舊約》的兩大職分;律法指出人有罪,先知指出有赦罪的辦法、預告耶穌是救主。
律法和先知有消極功用與積極功用,有拆毀與建立;顯明你的罪之後才給應許,使你有新的盼望。功用相輔相成的兩職是建立舊約的大綱;律法講明神的聖潔和人的罪惡,先知指出人的無望和神應許的盼望;律法告訴我們「你應該死」,先知告訴我們「你有盼望」。
到《舊約》結束時,所盼望的那一位救主卻還未來到,律法、先知兩職還未成全,直到耶穌基督的來到;耶穌基督說,「我來了,是要成全律法跟先知。」耶穌來,成全律法所不能成就的,應驗先知所預告的。你把這些都搞通了,你會很愛整本《聖經》,因為你越看越明白;每次查考任何一章,這些大綱就在你裡面閃閃發光,引導你一步一步進入整體的完美之中;感謝上帝。(待續)